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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有效合理地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债权债务清收风险有哪些

2024年2月4日  日照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http://www.jnmjjdls.cn/

 袁玉强,日照民间借贷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阳尔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怎么有效合理地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一.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

明确“谁负债,谁偿债”的偿债主体,完善地方政府考核模式,避免地方政府性债务无序蔓延。债者,人之责也。只有锁定偿债的,才能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地方性政府债务规模。要严格执行地方政府预决算制度,将政府的举债数量、举债项目、举债投向、举债效益纳入本级预算管理,提高对预决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规范化程度;改变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将债务负担率、债务偿还率等列入考核指标,对存在问题的投资项目,不管是否调任,都要追究相关人员。

二.理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

建立事权和支出相适应的制度,同时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避免地方政府过度利用投融资平台公司来履行支出,中央和地方政府首先要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中央可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支出委托地方承担。对于跨区域且对其他地区影响较大的公共服务,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承担一部分地方事权支出。同时,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有限的政府财力投入到公益性较强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上,民营企业能做的事情,应放手让民营企业参与。即使公共品领域,也要创新方式提高民间资本的参与程度。

三.激发民间资本活力

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公私合作伙伴模式,有效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我国传统城镇化建设模式可以概括为“一高一低一难”,“一高”即融资平台债务高;“一低”即公共供给的效率低;“一难”即民间资本进入难。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必须利用PPP模式,打开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融资的通道,提高公共供给的效率。

四.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风险预警机制

让政府债务在阳光下运行,改变地方政府性债务多头管理、各自为政、责权不明的现状。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最大的风险在于不透明。要组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信息监测系统,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公布投融资平台的经营情况、负债情况和资金变动情况;构建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制度,尽快建立政府性债务的检测体系和风险控制标准,构建风险指标体系,可考虑使用各种债务指标、财政收支指标、经济指标、期限结构指标等,确保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

债权债务清收风险有哪些

债权债务清收风险有哪些

第一种就是使用法律的程序来催收债务,这种方式的催收在一定意义上最安全也最有效,但是风险依旧存在。首先在诉讼阶段时间的漫长和结果的不确定,整个诉讼过程中的变化无法把握,致使在清收过程中要支付大量的额外费用,例如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等等。并且收回债款的可能性有多大和还需要支付多少费用都是无法预计的。

第二,在债务纠纷中如果债务人方和债权人属于异地债务,对方的财产,资产情况查实起来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更无法做到事无巨细。还存在一个地方保护主义的因素,另外对诉讼中各阶段的保全措施也相应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第三,债务在催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跟进,或者没有专业的技术和专业的催收人员一对一处理,很可能造成催收时机的错失。

第四,委托专业的律师和清债机构清收债务不能很好的正确识别其专业性和合法性,致使债务没有收回,反而损失更多,给债务纠纷带来二次伤害。

公司解散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债务律师在接受甲公司的委托后,对乙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进行了调查,查阅了内档,了解到乙公司已经依法解散,但是乙公司的两名股东在公司注销时都签了保洁单,承诺乙公司的一切债务由两人共同承担。

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进行了调解,被告承诺在两个月内偿还欠款。

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公告债权人;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文章来源: 日照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律师: 袁玉强 [日照]
山东阳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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