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玉强律师,上海民间借贷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阳尔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袁玉强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实际中,发现他人借钱不还,为尽快拿回属于自己的钱,可以在必要时去法院起诉。不过,去法院起诉时,按规定要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的话,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将要考虑是否可以继续去法院起诉。
首先,他人借钱不还,债权人有两年的诉讼时效。
具体而言,两年的诉讼时效规定如下:
1、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时间向法院起诉。
2、未约定还款期限的,从债权人要求还钱之日起两年时间计算诉讼时效。
并且,未明确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找债务人还钱,但是要给对方准备还钱的时间。
其次,债权人未在两年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将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按规定,错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债权人可以继续去法院起诉,起诉权利不受任何限制,但是因为诉讼时效的问题,债权人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不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可以终止,也可以中止、中断,甚至延长,一旦发现中止、中断等情况,其实际的诉讼时效将不止两年时间。
具体而言,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表明有向债务人主张还钱,那么即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最后,他人借钱不还,又已经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如果中间有跟对方主张还钱,但是现在拿不出证据证明的,并且对方也否认被要求还钱过,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保证人是为了担保债务人能够如约还钱而设立存在的,那如果债务人死亡了,保证人还要还钱吗如果有保证人,保证人依然是要还钱的,保证人所保证的,不仅仅是债务人不逃避债务,更重要的是“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
保证人有两种保证责任:
第一种是一般保证,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实现债权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则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选择只起诉债务人、同时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
现在由于债务人意外死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起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此外,根据的有关规定,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该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所以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
债务人死亡,因为债务并没有随之消失,所以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在存在,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追偿权,追偿的范围在遗产范围内。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中,担保人一般以责任不存在拒绝还款,起诉到法院后建议委托债务追讨律师进行处理,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侧栏查找合适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