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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申请执行应按什么顺序 什么是普通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2022年2月26日  日照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http://www.jnmjjdls.cn/

 袁玉强律师,上海民间借贷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阳尔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申请执行应按什么顺序

  在实践中,如果出现了一个人负有对多个人的债务的情况,那么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申请执行应按什么顺序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有些债务人借款时喜欢拆东墙补西墙,现在网络小贷也有这种情况。如果出现了一个人负有对多个人的债务的情况,多个债权人同时请求强制执行还款的,那么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申请执行应按什么顺序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申请执行应按什么顺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顺序是:;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但前提条件是具有;多份生效法律文书;。本案中,债权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纠纷,已经具有生效的法律文书,而案外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纠纷仍然在诉讼程序中,尚未具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即使该案外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纠纷最终产生了生效判决书,也是在债权人之后,所以,债权人先受偿。




  二、不同债权人申请执行同一被执行人如何处理


  关于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中的问题:


  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1、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2、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3、系同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且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不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适用《执行规定》第88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1、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虽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但尚在经营。


  被执行人为公民、其他组织或者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歇业的企业法人,其多项财产分别被不同法院查封,部分法院查封的财产足以清偿其执行中的债务,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全部财产相加不足清偿已为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此种情况下


  仍属于《执行规定》第90条和第96条规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适用参与分配。


  被执行人的多项财产分别被不同法院查封、符合参与分配条件的,各查封法院对适用参与分配意见一致的,由每项财产的在先查封法院对各自查封的财产进行分配。各查封法院对适用参与分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或者涉及的法院较多的,可由各查封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通过提级执行或指定执行将所有案件管辖权集中至一家法院,由该法院处置财产并主持分配。或者由共同的上级法院作出决定,确定其中一家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统一处置,统一分配。


  已经起诉或申请仲裁但尚未取得执行依据的普通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7条,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都可以申请参与分配。但《执行规定》第90条规定,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才有资格申请参与分配。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已经起诉或申请仲裁但尚未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法院一般不予准许。


  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主持分配的法院应当按照相关债权人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给付的债权数额确定其可分得的款项予以留存,待该债权人取得执行依据后支付:


  1、在先查封为财产保全,所涉案件尚未审结,经协调由首先进入终局执行的法院处置财产并主持分配,在先查封的申请人要求参与分配的;


  2、被执行人的职工主张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


  3、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受害人向被执行人主张赔偿金,不能实现将严重影响受害人生活的。


  尚未取得执行依据的优先权人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的,对执行标的物享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即使未取得执行依据,其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的,应予允许。


  对该优先权存在与否及其数额,由主持分配法院的执行机构审查认定。对于符合形式要件的优先权,原则上可予认定。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申请执行应按什么顺序的相关内容。综上,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顺序是: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什么是普通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破产债权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是一种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那么,什么是普通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范围是什么呢由为大家介绍。



  对于一个公司,其最主要的目的大都是盈利,但也就是有些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就是不能达到盈利的目的,最终破产倒闭,关于破产债权,今天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什么是普通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范围是什么的相关法律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什么是普通破产债权


   普通破产债权指: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




  二、破产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关于例外破产债权应包括的范围,主要是:


  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破产宣告前,企业所承受罚款、罚金应视为企业债务,但是企业宣告破产后,即使对破产企业课以罚款、罚金等,也不会对破产企业产生任何惩戒作用,反而将惩罚转嫁于破产债权人。因而,不将罚款、罚金等列入破产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未到期债权视为已到期,其所付利息也应相应计算到破产宣告时为止,破产宣告后的利息不列入破产债权。


  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这类费用包括债权申报费、邮电通讯费、送达通知费、交通费、食宿费等。需要注意,破产程序中所支付的破产财产管理费、诉讼费用以及为了债权人共同利益支付的费用虽不属破产债权,但作为破产费用可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拨付。


  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织申报的债权。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债务人的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织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什么是普通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范围是什么的法律内容,其实一个企业破产之后他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家都会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解决,会让绝大数人的损失降到最低。如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解答疑难。







文章来源: 日照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律师: 袁玉强 [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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